校园安全

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 2026-04-13 11:15:51

为全面加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对工作,构建科学高效的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权威信息,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最大限度防范、减少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与学校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师德师风问题、教育教学管理争议、特殊学生权益相关舆情,以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新闻报道、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网络跟帖等网上紧急舆情信息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响应学校舆情处置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坚持“5分钟上报、半小时研判”,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成立专班,确保分工明确、高效运转,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统一口径,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确定的统一口径发布信息,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跟进”原则,重大敏感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一般舆情48小时内回应。

统筹协调,闭环管理现场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推进,校内各部门、校家社同联动,构建“监测—研判—处置—复盘—提升”全流程闭环机制。

以人为本,关爱优先充分考虑特殊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的身心特点,舆情处置中注重人文关怀,保护特殊群体隐私与合法权益,避免二次伤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舆情处置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吴明刚、贾益芹

副组长:李善军、王洪杰、杜建博、翟冉、王芳

 全体管理干部、班主任、网络宣传员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统筹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审定舆情处置方案与对外发布口径。

2.研判舆情等级与发展态势,适时启动本方案,召集成员协同开展应对工作。

3.组织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及时向市教育局、市网信办等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4.统筹权威信息发布,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走向。

5.协调校内各部门、家校社及外部相关单位,形成处置合力,做好舆情善后与复盘提升。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舆情处置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媒体对接、信息发布审核,统筹各工作组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舆情监测组

组长:办公室及数智管理中心负责人 

职责:建立24小时全媒体监测机制,对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主流论坛、社交媒体等进行实时监测,收集、整理、研判舆情信息,及时预警并上报;负责网络证据固定、溯源追踪。

3.事件核查组

组长:涉事部门负责人

职责:第一时间开展线下核查,走访师生、家长,调取资料、固定证据,查清事件真相,形成客观详实的核查报告,为舆情处置提供事实依据。

4.舆论引导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职责:制定舆论引导方案,组织网络宣传员按照统一口径发帖、跟帖,正面回应关切;协调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压缩谣言传播空间,防止舆情关联炒作。

5.善后处置组

组长:涉事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件现场处置、师生及家长安抚、权益保障、矛盾化解,做好舆情平息后的整改提升、家校沟通,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职责:为舆情处置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确保应急设备、通讯、交通等资源到位。

五、舆情等级划分

根据舆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将学校舆情划分为一般舆情、较大舆情、重大舆情三个等级 

一般舆情:涉及学校局部工作、影响范围小、关注度低、未引发广泛传播的质疑、咨询类信息,无主流媒体介入。   

较大舆情涉及学校重点工作、特殊学生权益、师德师风等,在本地网络平台传播,有一定关注度,可能引发局部争议的舆情。

重大舆情:涉及重大安全事故、学生伤亡、严重师德问题、特殊群体权益重大争议等,被主流媒体报道、广泛传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严重影响学校声誉与稳定的舆情。

六、应急处置流程 

(一)监测预警与上报 

1.日常监测:舆情监测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通过关键词检索、平台巡查、师生家长反馈等方式,全面监测涉校舆情,建立监测台账。

2.预警上报:发现舆情线索后,监测组立即研判,一般舆情10分钟内、较大舆情5分钟内、重大舆情立即上报领导小组;重大舆情同步上报市教育局、市网信办等上级部门,确保“5分钟上报、半小时研判”。

3.预警响应:领导小组接到上报后,立即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召集专项工作组召开研判会,明确处置分工。

(二)分级处置实施

1.一般舆情处置综合协调组牵头,涉事科室配合,24小时内完成核查,形成统一回应口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权威回应,及时解答疑问、化解争议。舆情监测组持续跟踪1-3天,确保舆情平息,无次生问题。

2.较大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专题研判会,制定详细处置方案,明确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线下核查的具体措施。事件核查组4小时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舆论引导组组织网络宣传员正面引导,回应公众关切;综合协调组对接本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线下同步做好师生、家长安抚,化解矛盾舆情监测组持续跟踪3-7天,及时处置次生舆情。

3.重大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组长靠前指挥,各工作组集中办公、协同作战。

1快速核查:事件核查组开展全面核查,走访相关人员、调取完整证据,2小时内形成初步核查情况,6小时内形成详细报告。

2权威发布:综合协调组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最迟5小时内发布首次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后续根据处置进展持续发布跟进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3双线处置:线上由舆论引导组对接平台,举报删除不实信息、固定证据,组织正面舆论引导;线下由善后处置组全力做好事件处置、特殊群体安抚、权益保障,形成完整证据链。

4协同联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争取指导支持;加强与市网信办、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形成处置合力;深化校家社协同,通过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等平台回应诉求。

(三)舆情跟踪与引导

1.舆情处置全过程,监测组持续跟踪舆情动态,及时掌握传播趋势、公众反馈,发现不实信息、有害帖文立即上报,协调上级部门删除、断链、撤专题,并固定证据。

2.舆论引导组统一调度网络宣传员,针对重点平台精准引导,用事实澄清谣言,避免关联炒作;回应中注重特殊教育行业特点,体现人文关怀,保护特殊群体隐私。

(四)媒体接待管理

1.所有媒体采访由综合协调组统一归口管理,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2.接待媒体时,提供经审核的权威通稿,积极配合合法采访;对境外媒体、中央省级主流媒体采访,需提前上报上级部门批准。

3.对恶意炒作、不实报道的媒体,依法依规沟通交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校权益。

(五)应急结束与复盘提升

1.当舆情平息、负面信息消除、公众情绪稳定,经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宣布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2.应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复盘会,各工作组总结处置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复盘报告。   

3.针对复盘发现的问题,完善舆情处置方案,健全监测、研判、处置、复盘、提升全流程闭环机制;加强全员舆情素养培训与演练;深化校家社协同,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以舆情处置推动学校治理提升。

、应急保障

(一)信息与联络保障 

建立健全学校舆情信息网络,明确各处室、教学部舆情联络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完善舆情上报、通报、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快速传递、高效流转。

(二)人力保障

组建由管理干部、班主任、宣传骨干、信息技术人员构成的舆情处置专业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升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处置能力。

(三)财力与物力保障

学校设立舆情处置专项经费,保障监测设备、通讯、媒体对接、培训演练等工作需求;配备必要的电脑、录音录像、证据固定等设备,确保应急处置高效开展。

(四)制度保障 

完善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媒体接待、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对迟报、漏报、瞒报舆情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则

1.本案由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3.学校各处室教学部须严格遵守本案,全力配合舆情处置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与良好声誉。

 

 

                                      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