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张明月同学被评为第五届全省道德模范(淄博市共3名),于10月14日到济南参加了表彰大会。当晚,载誉归来的张明月等道德模范受到了淄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的亲切接见,淄博市委常委、秘书长尚龙江,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一同参加了接见。
王浩代表市各大班子和全市人民向新受到表彰的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朱彦夫(其女儿朱向华代表),全省道德模范张明月、王允政,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他指出,道德模范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荣誉,也是道德建设的旗帜。他们以自己的亲身实践,诠释了一个公民应有的高尚道德情操,充分展示了淄博人民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
王浩表扬张明月十年来照顾同学,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对同学对社会作出了奉献。王浩希望张明月好好学习,健康成长,自立自强,将来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王浩强调,道德模范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希望道德模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影响、带动更多的人,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张明月同学自2005年起,悉心照顾患小儿麻痹症行动不便的同学,做同学的“拐杖”。10年如一日,3000多个日日夜夜,无数次搀扶与帮助,用行动演绎了爱的奉献与伟大。曾获得全国百名“美德少年”、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2014“山东好人”十大年度人物、淄博市道德模范等光荣称号,已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中小学生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