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在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前提下,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划分为若干防控单元,每个防控单元由一个或几个处室具体负责。各负责处室要按照《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日常清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清单》要求对防控区域风险防控点进行常态化检查,随时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通过学校钉钉办公平台上报并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隐患交叉检查,或组织专人进行抽查,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安全风险防控区划分及防控主体
1.学校北门及三包区域,学校所有周界围墙、道路、停车场。(安全办)
2. 校内、外来人员电动车及机动车存放管理。(安全办)
3. 校园内各类设施、设备,校舍墙体、墙面,电梯、水电暖管道、电线电缆、灯具、树木、保洁绿化设备。(总务处)
4. 1号办公楼、展室、会议室、报告厅。(办公室)
5.职工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工会)
6.团队活动室、广播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相关设施。(团委)
7.各教学部所辖楼宇、楼层及走廊、楼梯、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及功能室。(各教学部)
8.图书馆、阅览室、书库、报刊收发室。(教务处)
9.学生公寓及周边区域。(教育处 相关学部)
10.教师公寓楼层。(工会 总务处)
11.体育馆、音乐教室、操场、篮球场及各运动场地,各类体育音乐准备室、器械乐器存放室及体育音乐器械器材设施。(艺体处)
12.泵房、配电室、食堂、餐厅、学生洗浴锅炉房及相关设施设备,学校仓库、器械器具、饮用水、燃气、动明火作业等。(总务处)
13.网络机房、录课室、精品教室、交换机等相关库房、设施设备及所有校园监控设施设备。(数智管理中心)
14.各处室所属办公室、档案室、功能用房。(各处室 各教学部)
15.各楼区公用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声光报警、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标识等)(安全办);教室、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仓库等内部消防设施设备(各处室、学部)
三、工作要求
1.各处室、教学部要结合学校安全岗位职责,根据以上防控区划分,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按防控频次、防控点等要求对所辖区域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排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通过钉钉办公系统填报《学校安全隐患台账》。对部门内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要积极协调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写出情况说明报分管领导,由办公会研究解决。并在相应提交表单下方评论区回复,形成闭环管理。
2.学校安全办利用钉钉办公系统定期进行汇总,形成台账,并打印做好存档工作,作为对相关处室事后安全责任追究“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重要依据。
3.学校安全办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并做好记录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