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你们好!你知道吗?淄博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利市利民的重大决策,通过创建使我们城市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变得更好,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最高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今年中央文明办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同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一并测评。广大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又是传播文明的重要力量,市创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希望你们自觉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努力争做文明的践行者,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与你们共勉。
一、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文明行路:增强安全意识,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成群结队堵塞交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公共场所使用文明语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正确使用公共设施。
远离网吧:未成年人进网吧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测评中发现未成年人进网吧,我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将被一票否决,所以,暑假期间在家长的帮助下安排好日常作息,坚决不进网吧。
二、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带头遵守淄博市《市民公约》和《淄博市市民公德100则》,自觉争做文明学生。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勇于批评、制止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
三、努力争做文明传播者
向家长、亲友和周围的人做好文明宣传,请把这封信的内容及时转告你们的家长、邻居、同学和亲友,通过“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动员他们自觉履行市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全力支持,主动参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作榜样,为创建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文明使者,争做创建活动的表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谱写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的新篇章,把淄博市建设成为更加文明、美丽、温馨的家园。
淄博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