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下午,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立敏到市特教中心为“中国好人”、第七周“山东好人之星”——该校学生张明月颁发奖杯、赠送鲜花。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科负责人参加了颁奖活动。
活动中,王立敏还与学校领导及张明月同学进行了亲切交谈,关切地询问张明月的生活、学习情况及毕业后的打算。充分肯定了张明月同学助人为乐的事迹,对学校践行“生命教育”理念、培养优秀人才给予高度评价。张明月感谢有关部门颁给她这个奖,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社会以及老师们一直以来给她的鼓励和关心,表示今后将和身边许许多多好人一起,继续帮助比自己更困难的人,让她们生活得更好,尽自己所能回报社会。将“助人为乐”一直坚持下去。附:
张明月事迹简介
张明月今年19岁,家住高青县青城镇东张家庄村,父亲在县城打工,一个月几百元的收入仅仅能维持温饱,母亲在家种地照顾年幼的弟弟。由于患先天性听力障碍,2005年从高青来到淄博市聋人学校就读。这一年,同是高青人的张月成了张明月的同学。与别人不同的是,张月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行走比较困难。学校实行寄宿制,由于无法正常行走,生活中好多方面张月无法自理。热心肠的张明月向张月伸出了援手,她无怨无悔地照顾张月的日常生活,做起了张月的“小拐杖”。
张月在学校的每一步行走,都在张明月的搀扶下完成。在大家眼里,张明月就是张月的全职保姆。早上,张明月会提前起床,为张月端水、倒水;就餐时,张明月先给张月打好饭菜,然后再考虑自己;体育课时,别的同学跑步或打球,张明月就搀着张月一圈圈的散步;学校组织逃生演习时,张明月会一把背起张月,往外跑去;课余时间,张明月也总陪在张月身边,两个人说说话,聊聊天;上厕所时,张明月会把她扶到蹲位前,并伸出腿让她扶着蹲下、起来……
这一帮就是九年,就是三千二百多个日日夜夜。如今,两个女孩都是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聋部中专一年级的学生。
张明月同学坚强自信、乐观向上,九年如一日照顾同学张月,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感动淄博、感动山东,甚至感动全国,近年来先后被表彰为省优秀团员、淄博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2013“感动淄博”年度人物、2014年第七周“山东好人之星”,荣登2014年中国“百名美德少年”、“中国好人榜”。 她的事迹先后被山东教育电视台、淄博科教频道、《大众日报》、《淄博日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报》、新华网、中国日报网等媒体网站争相报道。
此刻,张明月对张月无声的帮助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