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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变式和比较形成聋生的概念

  • 2012-01-06 08:22:14
  • 王其虹 贾益芹
  • 聋部

  
  聋校教学中,概念教学是最基础的教学。概念是脑对现实的对象和现实的一般特征和本质特征的反映,它代表着事物,概念的形式是和语言分不开的,语言中的词往往就是概念的物质外壳。聋生掌握概念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专门学习新经验并与词汇结合学习的过程。聋生由于语言缺陷,在概念的形成中并与词汇结合学习的过程。聋生由生语言缺陷,在概念的形成中也就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第一,概念的概括性不强,对概念的一般性规律吸收不全,对事物的具体细节摒弃得不够彻底。同时,概念概括的范围往往不清楚。第二,概念具有很大的形象性,对事物的本质特征往往把握不准,在使用和理解上往往依靠事物的具体形象作支持,这些特殊性使聋生掌握的概念呈现出两种情况:1、缩小概念的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例如:一年级聋生学习“妈妈”一词。书中和挂图中出现的都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形象。聋生就把妈妈错误地理解为全部的中年妇女。有的聋生到四年级了,还把校医称作“看病的妈妈”,把女炊事员称作“食堂里的妈妈”。这里,聋生把“妈妈”的外延扩大了,同时缩小了“妈妈”的内涵。2、扩大概念的内涵,缩小概念的处延。例如:聋生在掌握“文具”这一概念时,把铅笔、小刀、橡皮等可以放到文具盒里去的认为是“文具”,而其他的如砚台、练习本、书包等不能放到文具盒里去的则认为不是文具。再例如聋生把“水果”单纯地理解为桔子、苹果、梨、桃、而西瓜、核桃、柿饼则不是水果。这里,聋生把概念的内涵扩大了,把概念的外延缩小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就要求教师在聋校的教学中必须采取变式和比较去形成聋生的概念。所谓变式,“就是使提供给学生的各种直观材料或事例不断变换呈现的形式,以便其中的本质属性保持恒在,而非本质属性则不常出现(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例如:在教“月亮”这一概念时,既要向聋生展示出月亮是弯弯的形状,又要向聋生展示出月亮是圆圆的形状。否则,聋生就往往会把月亮单纯的理解为弯弯的,(因为聋生在运用手语交际时,月亮通常是被描述为弯弯的月牙状的)而圆圆的月亮则不是月亮。
  要形成聋生正确地概念,除了向聋生提供各种变式材料以外,还要指导聋生去比较分析它们。“应用变式材料,通过在思维中分离出事物的各种特点,进行比较,抽出其共的本质特点加以综合与概括,同时舍弃非本质特点,就是形成概念的过程。”通过对同类事物的比较,可以帮助聋生发现各种变式材料中同类事物的本质和特征;通过对不同类事物的比较,可以帮助聋生区别不同类事物间的本质差别。例如:在教学“妈妈”这一概念时,首先向学生提供每个聋生妈妈的照片(变式材料),然后再指导聋生对这些照片进行比较,从中找出各自的妈妈。从而形成“妈妈”这一概念。这样就不可能出现把每个中年妇女都称作“妈妈”的荒唐现象了。再例如:在教学“甜”这一概念时,教师首先要向聋生提供白糖、红糖、蜂蜜、甘蔗、冰糖等各种变式材料,然后再让聋生尝一尝,比较一下。从而使聋生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由具体上升到抽象,从而形成“甜”的概念。
  聋生的思维和理解大都是建立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的,这就要求教师在聋校的直观教学中必须采取变式和比较去形成聋生的概念。否则就容易使聋生形成对某一直观事物的定势思维,形成不准确的概念,把概念的外延扩大或缩小。(本文发表在1996年1月《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