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

倡议书:不燃烟花爆竹 守护“淄博蓝”

  • 2019-01-09 11:14:26

  广大市民朋友们: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期,“春节霾”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新隐忧。全市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淄博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国前列。
  为了珍惜来之不易的“淄博蓝”,2018年,我市启动“禁限烟花爆竹 守护淄博蓝天”行动,新闻媒体广泛营造舆论,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响应,推出鲜花换鞭炮、春联换鞭炮等具体措施,广大市民在宁静中度过了一个文明祥和的节日。
  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保护“淄博蓝”,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在此,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烟花爆竹,守护“淄博蓝”。
  一、城区人口密集、楼群林立,提倡市民全年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贴对联窗花、吃年桔迎吉等方式来表达祝愿。
  二、城区之外的广大农村,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存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扫。
  三、春节之外的其他节日和企业、个人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敲锣打鼓、舞龙舞狮、张灯结彩等方式烘托气氛。
  四、不擅自制作、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烟花爆竹点。
  五、倡议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率先不放。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影响和带动市民积极响应倡议,做好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企业、商户等各类庆典不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守护“淄博蓝”,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我们等待您的加入。让我们在这个春节,没有爆竹声声辞旧岁,只闻笑声朗朗迎新春。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