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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通知

  • 2019-06-13 10:05:41

附件1: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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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按照《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2019年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相关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学校于6月28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6月21日(周五)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笔试准考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和45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门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


  1.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