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团委

全市教育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关心教职工生活意见

  • 2013-03-26 07:37:52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工会、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淄教党委字[2006]30号 近年来,全市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2006年高考成绩取得了新的突破,全省文理状元均落户淄博。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专门发出通报予以表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上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和精力,生活上付出了很大代价和牺牲。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教育,市教育局党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就全市教育系统贯彻以人为本、关心教职工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教育系统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依法保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为教职工的愉快工作服务,为教职工的幸福生活服务,为教职工的成长发展服务,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教育,促进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内容要求
  1、关心教职工心理健康。尊重教职工的人格和权利,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心态、适应心态、生活心态,引导教职工树立积极发展、健康成长的心态。
  2、关心教职工身体健康。建立教职工身体健康档案,制定教职工强身健体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教职工办公用品符合科学、健康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教职工办公的信息化、自动化。居住地离学校较远的教职工一般不安排晚上上班,确需加班的,要解决好交通问题,保证教职工人身安全。
  4、关心教职工的家庭生活。及时了解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对教职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生病住院或者其他重大变故要给予关心、慰问;关心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帮助其解决困难;关心青年教职工住房、就餐、婚姻等问题。
  5、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关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满足教职工的文化需求。
  6、落实好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杜绝拖欠和变相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不得随意克扣教职工的工资。对于节假日加班的教职工要依法落实加班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7、减轻教职工工作负担。从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多方面减轻教职工的负担,缓解教职工压力。
  8、关爱教职工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关心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教职工、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少数民族教职工、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
  9、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劳动权益、生活权益。
  10、关心女教职工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三、政策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干部、教职工管理权限落实关心教职工生活的责任制。关心教职工生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一个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之一,各级领导干部除了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要特别注意关心分管工作人员的生活,实行“一岗双责”,并将此项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2、建立特殊情况上报制度。学校领导干部及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或发生重大变故,工会负责人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建立走访慰问教职工制度,如生日慰问制度、重大疾病慰问制度、红白公事处理制度等。
  4、建立定期查体制度。学校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教职工的普遍查体,高级教师、女教职工原则上每年查体一次。采取措施,积极为教职工办理医疗补充保险,增强教职工抗风险能力。
  5、坚持优秀教师暑假休养制度。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优秀教师暑假休养活动,学校要按要求积极参加并建立本学校的优秀教师休养制度。
  6、建立谈心制度。做到“十个必谈”:教职工新参加工作必谈、家庭遇到重大事件必谈、职务岗位变动必谈、离退休必谈、落聘必谈、新入党的必谈、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必谈、每年考评成绩落后的必谈、违规违纪的必谈、家庭生活困难的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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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制度。要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每年教师节、春节前,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8、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定期深入教职工,倾听基层教职工的声音,关心教职工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好教育工会热线电话、邮箱的作用,与每一个教职工建立直接联系的绿色快捷通道。
  9、建立开展文体活动制度。市教育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职工文体活动;学校要为教职工配备相应的文体活动器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参加的运动会,定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10、坚持教代会制度。认真贯彻《淄博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11、市教育局成立关心教职工生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张洪亮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英学同志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宣传科、计财审计科、体卫艺科、工会、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有关工作的协调、监督、落实。各区县、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12、转变学校管理理念。贯彻落实以人为本,转变管理理念,使各项制度、规范、程序突出对教职工的情感和人文关怀。
  13、组织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逐步开设教职工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通过开设心理辅导讲座、组织学习教师心理文章书籍、心理素质训练调节等形式帮助教职工养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14、合理安排教职工工作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和教育工作实际,学校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国家规定外的工作时间安排,要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早、晚工作时间的安排要尊重教职工个人意愿,考虑教职工家庭生活的实际,保证教职工交通和人身的安全。需要教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兑现教职工加班工资待遇。
  15、建设好“教工之家”。学校要为教职工的文体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学校要建立“教工之家”,作为教职工活动的场所。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将定期对建家情况进行检查、评估。16、切实保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女教职工生育,学校要看望、慰问。“三八”妇女节要组织必要的庆祝活动并安排女教职工休息半天。居住地离学校较远的女教职工一般不安排晚上工作加班。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要予以必要的照顾。
  1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数量充足的一线教师,减轻一线教师的工作压力。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心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国办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在民办学校任职、兼职,防止加重现有教师的工作压力。精减行政后勤人员,充实一线教师队伍。
  18、积极筹措资金,提供经费保障。市教育局自2006年起每年筹措资金20万元用于区县教育局、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和困难教职工走访慰问、优秀教师休养、组织全市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并做到筹措资金逐年有所增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会法》规定的人均工资2%的工会经费标准,帐户单列并及时划拨到位,保障工会经费的落实。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关心教职工生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9、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研究制定对学校领导干部结构工资和奖励的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
  20、努力营造关心教职工生活的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作为本职工作抓实抓好。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批评教育,追究责任,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愉快工作、幸福生活、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教体局、局属学校、站室可参照本意见制定本区县、单位关心职工生活意见。本意见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 二00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