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头条

我校召开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第一届理事会会议

  • 2015-12-30 00:00:00
  • 王芳

  12月28日下午,我校召开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第一届理事会,标志着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淄博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领导、淄博市教育局领导、特教中心理事会理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举办单位市教育局公布了理事、监事名单,提名了理事会理事长,为学校理事、监事颁发了聘书,选举了学校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第二阶段由新当选的理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学校章程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研究了学校第一届理事会工作,与会理事交流发言,为学校今后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魏衍新局长致辞,他指出此次理事会召开是教育系统的大事、新事,他希望我校积极抓住机遇。一是明晰权责,发挥理事会的决策权、管理层的执行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切实履行好职责;二是举办单位市教育局要加强对特教中心从微观到宏观的管理,积极探索创新,为全面深入有序地推进全市单位教育系统改革积累经验;三是要求学校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规范运行、增强活力、提高效率,让全市的盲、聋等残疾孩子享受更好的康复和教育。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卞军讲话指出,我校是市教育局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选的试点单位,意在使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为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先试先行提供经验。 一是统一思想,学校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在学校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先行先试,使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使学校的改革成效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使学校的科学发展步入快车道。二是强化履职,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能力。学校理事会是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使学校的重大决策权。因此,学校理事会要把对内治理和对外联络两大功能发挥好,要按照理事会章程,将对学校长远发展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决策审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促进教育和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办好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三是齐心协力,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结构治理试点单位改革取得实效,积极稳妥,为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做出贡献。